伍政征预告字〔2026〕第2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规定,拟征收伍家乡火光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,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:
一、拟征收土地范围
拟征收伍家乡火光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.3256公顷。已有勘测定界成果,四至清楚(详见勘测定界图)。
二、征收土地理由
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宜昌市伍家岗区2026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(宜昌市白马山国防教育公园建设工程项目)建设,符合《土地管理法》第45条第(三)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。因生态环境保护需要,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。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用地。
三、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根据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,2026年2月11日起,由伍家乡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,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、地类、面积,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,以及农村村民住宅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信息,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。
四、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
根据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》(鄂政发〔2023〕16号)、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》(鄂政发〔2014〕53号)和《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<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鄂人社〔2015〕2号)等有关规定,2026年2月11日起,伍家乡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,涉及火光村土地征收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。
五、其他事项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、分户、房屋交易、翻(扩)建、装潢、核发营业执照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。
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,公告范围为伍家乡人民政府、火光村以及拟征地范围村民小组,并在宜昌市伍家岗区政府门户网站(网址为http://www.ycwjg.gov.cn/)予以公布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土地征收勘测定界图
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
2026年1月26日
联系人:孙琳琳;电话0717-6556080
联系地址: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9号
附件:土地征收勘测定界图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