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司法局个性化矫正“治病救人”

日期:2026-07-27 14:24来源:伍家岗区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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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网讯(通讯员 贺冉)“小贺,你快帮我看下我的定位手机怎么出问题了,我自己不会操作这个手机。”近日,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行色匆匆地走进伍家岗司法所办公室,主动向工作人员求助。这一看似平常的举动,却让司法所工作人员感到既惊讶又欣慰。就在几个月前,陈某某还是所里出了名的“不配合对象”。

  陈某某是一名年逾六旬的社区矫正对象,租住地恰好处于两个辖区交界的复杂难管地段,加之其法律意识欠佳,入矫前在核实居住地时,就多次拒接工作人员电话,拒不前往办理入矫手续,对社区矫正工作表现出明显的排斥心理。

  入矫初期,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依法依规通知其按时报到、参与日常教育学习与公益服务,陈某某始终以“身体不适”“路太远”“记不住时间”等各种理由推诿拖延,拒不配合各项监管工作。报到迟到、学习缺席、公益服务请假成了常态,给日常矫正管理工作带来极大阻碍,也成为司法所重点关注的“老大难”对象。

  面对这一特殊矫正对象的监管难题,伍家岗司法所没有简单地“一罚了之”,而是坚持“以人为本、教育为先、柔性帮教”的工作理念,摒弃简单粗放的管理模式,用耐心、细心和责任心开展教育疏导工作。经过深入走访了解,工作人员发现陈某某之所以抵触情绪强烈,根源在于其年纪较大、身体欠佳、文化程度偏低,对社区矫正的法律性质和意义缺乏基本认知,产生了“只要拖过去就没事了”的错误心态。

  找准“症结”后,司法所为其量身定制了个性化矫正方案——“一帮一”结对子,从“情、理、法”三维破局。司法所安排一名工作经验丰富、善于沟通的工作人员与陈某某结成帮教对子,同时挑选一名平时表现良好、耐心细致的矫正对象作为同伴帮扶人,采取“身边人影响身边人、身边人带动身边人”的方式,从情、理、法三个维度深入开展教育引导。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走访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陈某某细致讲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相关规定,清晰告知社区矫正的监管范围、规章制度及拒不服从监管的严重法律后果,让其明白“不配合不是小事,而是可能面临警告乃至撤销缓刑收监执行”的严肃后果。在刚性法律宣讲之外,工作人员耐心倾听陈某某内心的顾虑与实际困难——担心经常请假影响工作、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、害怕被邻居知晓后遭歧视……针对这些问题,工作人员逐一记录、逐项回应,积极协调解决其实际困难,从法律责任、个人前途、家庭责任等多个角度开展思想引导,真诚引导其正视自身矫正身份,认清违法错误,主动接受监管改造。

  经过持续帮教,陈某某的思想认识和日常表现发生了根本性转变。从最初“找各种理由不来”到如今“主动到所求助”,从过去的“被动应付”到现在的“主动配合”,这一转变的背后,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走访、耐心电话、面对面沟通的积累。

  “以前我觉得自己年纪大了,拖一拖他们就放弃了,现在我才明白,司法所是为我好,是在帮我走回正路。”陈某某感慨地说。如今,他不仅能按时报到、积极参加教育学习,还主动学习法律知识,遇到问题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求助,真正从思想深处认可了矫正管理、接受了教育改造。

  社区矫正不仅是一项刑事执行工作,更是一项“治病救人”的教育帮扶工程。这起典型案例的转化,是伍家岗区司法局坚持“因人施矫、精准施策”工作理念的生动缩影。下一步,区司法局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用心用情做好每一名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,为辖区平安稳定、基层法治建设筑牢坚实屏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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